关于做好2018年“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广新局,河北省图书馆、河北省群艺馆:
根据财政部、文化部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分配安排,2018年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已下达我省,现将我省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平台建设
中西部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按照《“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为统筹整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等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增强数字文化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功能,现在按照每个乡镇服务点5万元的标准进行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工程,请各市按照分配名额上报乡镇服务点(已经进行过提档升级的乡镇原则上不再安排),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提档升级名额回执详见附件2。省图书馆负责统一招标,按照确定的乡镇服务点配送服务器材,明确建设任务,并将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2018年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文化厅。
二、资源建设
“进村入户”专项资源建设。按照文化共享工程“进村入户”工作要求,继续以打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面向基层的数字资源传输通道,提高文化共享工程入户率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为目标,重点开展入站式服务。2018年,计划在300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文化共享工程·中国文化网络电视试点项目。各市按照分配名额(详见附件3)确定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点(已经配备过器材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不再安排),“进村入户”专项资源建设回执详见附件4。省图书馆负责统一招标,按照确定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点开展相关服务内容,拟定我省的实施方案,开展具体相关活动。
“进村入户”专项资源建设项目,将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一些大型文艺汇演、赛事活动进行直播与录播。直播活动范围包括培训、演出、活动等。全国文化网络电视终端能同步收看到直播现场活动。录播节目经过后期处理,加工成数字资源产品,用以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双向数字电视以及其他新媒体等模式进行宣传推广。请各市确定本单位2018年度群众文化活动,按照本通知附件要求格式(详见附件5群众文化活动申报计划)进行填写,并将活动计划申报表发送至省图邮箱。
文化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人员培训与服务推广
该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推动国家公共文化云的落到服务,结合全民艺术普及,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汉藏文化交流和戏曲动漫等公共数字文化惠民服务及宣传推广,组织实施各级文化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和文化馆(站)专兼职骨干培训等,请省图、省群艺馆按照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要求(已发传真),及时准备。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按要求,将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回执(详见附件2)于1月17日前报送至whtswc@163.com,纸质盖章件一式三份送至文化厅。
2.请各市按要求,将“进村入户”专项资源建设回执(详见附件4)于1月17日前报送至whtswc@163.com,纸质盖章件一式三份送至文化厅。
3.请各市确定本单位2018年度与“进村入户”资源建设项目有关的群众文化活动,按照本通知附件要求格式(详见附件5群众文化活动申报计划)进行填写,并将活动计划申报表于3月15日前发送至省图邮箱hbdhbc@126.com。
4.请省图将中西部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实施方案电子版于2月7日前发送至whtswc@163.com。纸质盖章件经领导签字同意后,一式五份送至文化厅。
5.请省图将“进村入户”专项资源建设实施方案电子版经领导审核后发送至whtswc@163.com,纸质版按要求于2018年3月底前上报发展中心。
6.请省图、省群艺馆于2月1日前向发展中心提交2018年度服务推广、集中培训的工作计划,并且将电子版发送至whtswc@163.com。12月15日前,向发展中心提供视频课件和相关总结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已发传真)。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许 清 范文可
0311-85918055
河北省文化厅
2018年1月9日
附件1: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名额分配
序号 |
地 区 |
名额 |
1 |
石家庄市 |
6 |
2 |
承 德 市 |
9 |
3 |
张家口市 |
16 |
4 |
秦皇岛市 |
2 |
5 |
保 定 市 |
12 |
6 |
沧 州 市 |
5 |
7 |
衡 水 市 |
7 |
8 |
邢 台 市 |
9 |
9 |
邯 郸 市 |
4 |
附件2:各市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回执
序号 |
市 |
乡镇服务点名称 |
乡镇服务点地址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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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进村入户”专项资源建设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地 区 |
名额 |
1 |
石家庄市 |
25 |
2 |
承 德 市 |
25 |
3 |
张家口市 |
25 |
4 |
秦皇岛市 |
25 |
5 |
唐 山 市 |
25 |
6 |
廊 坊 市 |
25 |
7 |
保 定 市 |
25 |
8 |
沧 州 市 |
25 |
9 |
衡 水 市 |
25 |
10 |
邢 台 市 |
25 |
11 |
邯 郸 市 |
25 |
12 |
定 州 市 |
13 |
13 |
辛 集 市 |
12 |
附件4:“进村入户”专项资源建设回执
序号 |
市 |
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名称 |
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地址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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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群众文化活动申报计划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类型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主办单位 |
承办单位 |
场地(室内 或室外) |
参与人数 |
网络(是否有互联网,带宽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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