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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化厅党组书记王离湘关于文化产业理论及其实践问题的研究

2018-08-17 作者: 河北文化网 来源: 访问量:116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科学论断,体现在文化领域,就是人民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要与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围绕破解这一矛盾,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刻把握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通过“文化+”“+文化”增强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化产业的基本属性

文化产业这一概念产生于二十世纪初,最早出现于德国法兰克福学派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这一理论术语自提出起,便引起学术界和经济领域的广泛讨论。讨论的焦点集中于文化产业的基本属性问题。运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厘清文化产业的属性问题,是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把握文化产业的重要前提。

——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对于文化产业,一种观点认为其隶属于社会经济范畴,另一种观点则更突出文化产业的社会属性。上述两种看法各有其合理性,也都存在一定的偏颇。实质上,文化产业具有双重属性:既具备社会属性,也具备经济属性;既追求社会效益,也强调经济效益。就像鸟之双翼、车之双轮,辩证统一、有机融合。

——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基本关系。文化产业由文化事业派生而来,是文化事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在计划经济时期,文化工作是单向性、政府包办的公益性事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多元化多层次需求日益强烈。推出更适应更符合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是文化产业的理论与实践起点,符合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也符合文化改革发展的内在逻辑。

——文化产业基本属性的实践意义。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文化产业发展实践的特殊性。它要求我们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必须是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一般来说,文化产业要把社会效益作为基准点,把经济效益作为基本标志,这样才可以赢得消费者、赢得群众对文化产品的依赖和需求。

二、文化产业的构成体系

文化产业一经形成,便呈现出迅猛的发展态势。2016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达4.14%,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新引擎。伴随着实践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分工越来越细,其构成体系呈现出动态调整的过程。

——文化产业的三层划分。2004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统计局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界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根据这一定义,结合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将文化产业划分为三个基本层次,即: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主要包括9个大类。

——文化产业的划分。2012年7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将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五层。今年4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强调“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基本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三、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

文化产业作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改革与创新的时代背景下,积累了深厚的发展基础。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条件。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未来长时期内,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来满足美好生活需要,是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的应有之义。从这一点来看,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主题。

    ——经济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经济新常态下,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式、内容、途径、渠道将发生一系列显著变化。要敏锐地发现这些新变化,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抓住文化产业发展的大好机遇,乘势而上。另外,从文化消费的角度看,按照国际经验,当人均GDP接近或超过5000美元时,会出现文化消费“井喷”现象。2015年,我国人均GDP达到49992元。毫无疑问,文化消费必将迎来一个快速膨胀的时期。

    ——“互联网+”。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 有学者提出“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十个趋势,简言之,就是大平台、大融合、大合作、大整合、大视频、大植入、大市值、大研发、大创新、大创业。随着“互联网+”行动的全面推进,文化产业将搭上“顺风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文化+”与“+文化”。伴随着新科技革命的深入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文化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文化建设进入了“文化+”“+文化”的新阶段,“创意创新”成为文化发展的主旋律,“跨界融合”成为文化发展的关键词。适应这一发展新趋势,要遵循价值引领、继承创新、开放包容三个规律,以“文化+”增强经济效益,以“+文化”增强社会效益,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四、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问题

我国文化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和突破的问题,宏观来看,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在价值取向方面,还存在顾此失彼、步调不一的问题。文化产业是一种特殊的产业形态,要坚持文化打头,但在实践领域,有时却出现了“有产业无文化”的现象,文化产业没有文化,就没有核心价值,这是十分危险的,也是必须加以纠正的。

——在市场取向方面,还存在政府主导、单一发力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推动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共享四方“共舞”,发挥好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建立起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更好地发挥正向调节功能。

——在文化需求方面,还存在短缺与过剩并存、综合价值不高的问题。文化产品是典型的需求决定型产品。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文化产品、文化消费的需要必然会走向多层次、多元化的方向,这迫切要求我们积极引导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五、做大做强做优文化产业

“文化+”和“+文化”,既是思想方法,也是工作方法;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既是一个“知”的提升问题,也是一个“行”的落地问题。其逻辑过程符合“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最后实现知行合一。做大做强做优文化产业,一定要在“文化+”“+文化”上下功夫。

——以“文化+”增强经济效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自信有三个基本来源,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所谓“文化+”,就是要坚持以文为主、加强整合融合。对于文化产业来讲,重点要“+创意”“+内容”。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方兴未艾,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发展,文化产业必将借助创意获得质的提升,并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

——以“+文化”提升社会效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精神有四个构成,即:伟大的创造精神、伟大的奋斗精神、伟大的团结精神、伟大的梦想精神。所谓“+文化”,就是要注入文化内涵、提升文化价值,把四个伟大精神融入到文化产品当中。这体现了文化产品的灵魂,也凸显了文化产业的社会属性、民族属性,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遵循。

——以“文化+”“+文化”实现双重属性、两个效益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文化产业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的精神、思想、心理、情感,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要作为出发点和增长点,把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效益作为重点,努力开拓国内外文化市场,实现“两个效益”的有机统一和同步提高。

总之,新时代围绕破解人民群众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与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就要立足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在“文化+”“+文化”下功夫、做文章,推动文化产业实现新发展新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文化“幸福感”“获得感”。

 

(作者:河北省文化厅党组书记王离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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