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第二批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的通知,正式公布入选第二批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的13个县(区)名单。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有关要求,2020年5月,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在各地自愿申报、市级初审的基础上,综合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结果,确定了第二批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经公示公告,现予以正式公布。
通知指出,通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的单位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持续强化党政统筹,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据了解,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实施“有进有出”的管理机制,适时开展复核工作。各地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做好辖区内示范区的日常管理与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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