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新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历经百余年发展跨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省图书馆冉华副馆长
李国新教授
为了学习宣传并贯彻落实这部新法,省图书馆于4月18日上午在“冀图讲坛”平台举办了《<公共图书馆法>解读》专题讲座,特邀文化部《公共图书馆法》专家组成员、国家现代公共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文化部公共文化研究基地主任、北京大学李国新教授主讲,省图书馆冉华副馆长主持,省图书馆数十名馆员与来自全省各市县级基层公共图书馆的150余名同仁现场聆听了李教授的精彩讲座。
讲座现场
李教授以专家的视角,从七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公共图书馆法》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强调这部法律已经构建起了中国公共图书馆基本法律体系制度的框架,是一次历史性的进步。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把公共图书馆法变为现实并进一步走向完善还任重道远,必须持之以恒地继续努力。
此次讲座使图书馆人对这部法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清晰透彻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将这部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并做好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推动图书馆事业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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