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文化发展改革呈现新气象、开创新局面。
当前,世界各国高度重视对外文化贸易,都将其视为提升国家软实力,掌控文化话语权的重要路径和手段。万国竞发,千帆竞流的竞争态势不断扩大。前不久,中央发布了《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发展改革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其中,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作为文化发展改革规划重点内容,上升到国家层面。如何适应这一发展新形势,特别是如何通过加强对外文化贸易,重塑文化强国形象,使植根于优秀民族文化沃土的中华文明,在世界范围弘扬传播开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对外文化贸易是指国际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输入和输出的贸易方式。形象的看,对外文化贸易是把本国优质文化资源转化成产品、服务、知识产权“卖出去”,使文化从“走出去”到“走进去”“融进去”。从内容结构上看,文化贸易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因其文化属性呈现出独特内涵。
对外文化贸易的基本内涵。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出发,人类文明的发展始终离不开文化交流与交往的滋养。随着世界市场的形成,进一步推进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硬实力与软实力的统一,文化以更独立、更突出的商品和服务形态深入人类社会,不仅极大的拓宽了国际贸易的领域与范围,加快了社会经济发展,更推动了人类文明进步。全面认识文化贸易的内涵,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内容属性。内容作为文化产品的“灵魂”,是商品交易中不可忽视的关键因素。可以说,文化贸易也是一种“内容贸易”。在这方面,目前我国文化内容及体验服务产品存在较大逆差,成为制约发展的最大“瓶颈”。
——市场属性。受意识形态渗透、国家主权保护等因素影响,区别于一般商品市场,市场高度垄断性、贸易保护方式隐蔽性、贸易自由化例外性、贸易约束条例相对灵活性等是文化贸易市场的独特属性。
——融合属性。国际文化贸易大发展,进一步加深了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跨界交融的趋势。尤其是以“文化+”“+文化”带动跨界融合效应迅速显现,不仅为传统资源注入了活力,重构了产业经济的生态环境,也为打造更多个性化、分众化、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拓展了思路。
对外文化贸易的战略意义。文化软实力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基于文化而产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已成为衡量当今一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尺。我国作为后发国家,实现中华文明复兴崛起,必须把文化话语权与软实力牢牢抓在手中,推动中华文化广泛传播,树立中国形象,凝聚中国力量。
(一)对外文化贸易有效提升国家软实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对外文化贸易作为增强软实力的重要路径,在国家战略中具有特别的意义和作用:可以有效拓展海外市场规模,增加文化“走出去”的广度;最大限度创造适宜发展的海外市场环境,增加文化“走出去”的深度;推动中华文化在多极多元中立主导,在交流交融中谋共识,树立良好大国形象;充分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产生广泛而深刻的文化效应,提升国际影响力。
(二)对外文化贸易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与发展方式转变。历史经验证明,经济发展遭遇瓶颈的时候,往往是发展方式转型的关键期,也是产业结构改革升级的机遇期。大力发展文化贸易和文化产品出口,发挥文化经济融合竞争力优势,推动文化符号价值、文化经营理念等向相关产业渗透,进一步提升相关产业的文化附加值,可以有效带动我国整体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提升。
(三)文化贸易的双重属性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双保险”。文化贸易具有经济和文化意识形态双重属性。从经济属性看,全球文化产业发展异常迅速,我国文化产业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从文化属性看,西方国家在贸易自由主义掩饰下,从未放松过文化侵略和意识形态渗透,文化贸易是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重要手段。
可以预见,21世纪爆发大规模战争概率越来越低,对经济掌控权和文化话语权的争夺将愈演愈烈。文化贸易作为连接经济与文化的纽带和桥梁,在各国战略规划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深刻认识和把握对外文化贸易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挑战
当前,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领域。我国作为后发国家,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必须抓住机遇,迎难而上,推动文化软实力迈上新台阶。
(一)国内外文化贸易发展现状。当今国际文化贸易呈现以新技术为载体,产业化为支柱,市场化为渠道的新特征,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已从制造业转向服务业。近年来,我国对外文化贸易规模不断攀升,文化产品贸易连续实现顺差。2016年,我国文化产品出口额达786.6亿美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对外直接投资较2012年增长18.6倍;图书版权输出1万余种,输出和引进比提高到1:1.6;电影海外票房收入是2012年的3.6倍。截至目前,我国已与15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文化合作协定,中外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向更高层次发展,多元国际文化交流合作不断加深。
但从国内发展水平上看,一些问题和不足仍很突出:
对外文化贸易结构不尽合理。我国仍是文化资源型出口国家,文化产品出口主要以文化制造业商品为主,在设计和创意产业等内容领域存在较大差距,很多文化产品没有负载文化内容与价值,在高附加值领域并不占据贸易主导地位。
文化折扣问题影响较大。所谓文化折扣,是因民族、国家间的思维认知差异,导致受众在不熟悉的文化产品接受能力上“打折扣”的现象。当前,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尤其是服务贸易普遍存在“文化折扣”问题,带来了较大不利影响。
对外文化贸易区域优势分布不平衡。我国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优势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上广深、江浙等东部沿海中心城市和发达地区,而中西部广大地区除个别省市外,长期处于落后地位,区域分布较不平衡。具体到河北,虽然近年来对外文化贸易发展迅速,市场发展前景广阔,但相比发达地区,整体规模小、结构不合理、实力弱、贡献率不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二)抢抓机遇,迎接挑战。毛主席曾经强调,我们必须学会全面地看问题,不但要看到事物的正面,也要看到它的反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统一的视角看待对外文化贸易面临的问题,在正视挑战的同时发现机遇、抓住机遇,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在变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超越。
——文化产业发展为对外文化贸易奠定坚实基础。一个国家对外文化贸易能否形成强势竞争力,与国内是否形成优势的文化产业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体经济实力实现飞跃,文化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迅猛。对比2013年,2015年我国文化骨干企业达4.7万家,同比增长13.2%,年平均增长6.4%;企业从业人员为829.6万人,同比增长10.1%,年平均增长4.9%;实现营业收入73690.9亿元,同比增长15.1%,年平均增长7.3%。这为我国对外文化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为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带来新契机。当前我国企业大多不具备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文化“走出去”相当程度上依然是政府政策驱动型,基本优势是政府的引导和服务。 “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从国家战略层面为文化产业和对外文化贸易发展提供了绝佳契机。通过对外贸易,可以更好的增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民心相通、互利共赢,更好地把文化传播力、感染力转换成现实生产力,为文化贸易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雄安新区引领对外文化贸易未来发展方向。雄安新区作为承载生态、产业、文化等多领域突破的创新区和实验区,开启了引领我国创新发展的新模式。具体到文化贸易领域,主要有三点:一是文化融合发展先导示范区的建成,必然汇聚全球资源,形成新的文化增长极,集聚强大的文化产业实力。二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棋局中,加强对外合作,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改革内容已被提上日程,雄安新区作为创新改革的“先锋”,有利于趟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路子。三是加快推动科技、金融与文化融合,打造国际一流的文化品牌发展高地,建立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资源配置体系,建设世界一流的智慧城市,更好地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要求,营造优越的文化发展环境。
三、积极探索对外文化贸易发展新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全国上下团结一致,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构建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新格局,建设世界一流文化强国,正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有鉴于此,实现对外文化贸易的强国目标,是我们文化工作者肩负的重任和使命。
(一)建立健全对外文化贸易相关体系建设,集聚后发优势强大动能。一个文化强国必然是一个对外文化贸易大国。加快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发展,要注重同步推进文化产业、对外文化交流、现代文化市场等体系建设,努力在国际市场的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
首先,文化产业体系是基础,文化产业对于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增强国际贸易竞争力具有基础性作用。文化生产既是“精神生产”,也是“物质生产”,文化生产力既是直接的生产力,也是间接的生产力。其次,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是载体。载体好不好,直接影响承载物的成长。建立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有利于破除影响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作用的障碍,为文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生长条件和适宜的发展环境。最后,对外文化交流体系是渠道。围绕“走出去”和“请进来”两种方式,通过加强政府与民间合作,双边与多边交流合作和国内与国外交流合作,有效增进了彼此间的了解和友谊,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在合作中发展,在发展中成长,在竞争中壮大。具体看,要注重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健强文化市场主体。当前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数量较少,富有活力创新性强的中小型文化企业不足。一方面要加快培育一批在全球文化贸易主要领域领军的骨干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同时要积极培育孵化中小型文化企业,努力形成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是建立交流合作平台。加快对外文化贸易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是建立一批国家级和省市级的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产业园区和文化艺术保税仓库,形成专业提供文化贸易的法律、外贸、财税、投融资等方面的服务机构平台。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储备。大力培养和储备熟悉对外文化贸易基本理论和实务,通晓国际文化贸易规则、惯例、政策及相关法规,具备国际视野,掌握参与文化贸易实践、跨文化沟通技能的国际化、复合型文化贸易人才。
四是参与贸易规则制订。在涉及我国的区域贸易协定中,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参与和制定完善规则,在推动国际贸易市场开放和促进文化多元化之间保持必要的灵活性,为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深入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培育和开拓国外文化市场。有效开拓国外文化市场,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指引,细分深研国外文化市场需求与供给特点,在文化传播诉求和消费需求上建立务实联结,不断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提高中华文化的世界认知度和影响力。
一要持续进驻成熟文化市场。对趋于饱和、竞争激烈的欧美成熟文化市场,要坚持文化与科技双轮驱动,以前沿科技影响文化产品商业流通,以文化内容带动文化消费,提供优质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建立对外文化贸易新优势,抢占更多市场份额。
二要深耕细作新兴文化市场。对于市场发展层级较低,但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文化市场,要针对其不同特点,一方面深研和挖掘市场消费需求,加强重点文化领域的交流与贸易;另一方面积极用好国际性展会、博览会等推介平台,寻找更多契机商机。
三要积极探索潜力文化市场。对于拥有开发潜力但尚未大规模开发的潜力文化市场,要借助“一带一路”倡议的东风,积极探索、加强文化交流和往来,不断加深彼此之间的文化理解与认同,尝试开展文化贸易,推动文化交流合作逐步走上正轨。
(三)主动适应“文化+”与“+文化”新要求,不断转变思维和发展方式。“文化+”与“+文化”是当前文化发展的大趋势,既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发展方式。前者注重创新融合,壮大文化新业态,实现经济效益;后者注重产品渗透文化元素,附加文化价值,提高文化内涵,显现社会效益。
对外文化贸易要主动适应“文化+”与“+文化”的新要求,从战略层面高度重视对外文化贸易,抓住有利的发展机遇与形势,积极探索对外文化贸易发展新路径,重塑文化贸易强国的国际形象。
一要不断拓展文化对外开放领域,主动顺应开放大势,把握合作大局,深化国际市场合作,进一步在开放中增进了解,消除壁垒,畅通渠道。
二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适应世界文化发展新趋势,以更加自信的心态,在开放中兼收并蓄,在交互中融合发展,形成与世界深度融合互利合作的新格局。
三要积极鼓励文化创新创意,抢抓“互联网+”、“文化+”重大时代机遇,在创新中加强合作,推动中华文化以更高的姿态站稳世界舞台。
四要努力扩大人文领域交流,以包容开放的态度,坚持文明互鉴,推动文化贸易、文化交流、文化传播的联动互补,开创对外文化交流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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