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广大文物工作者一定要全面科学准确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坚定文化自信,牢记使命与责任。文化自信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者之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基础和源头,是文化自信的根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文物工作的使命与初心就在于此。文物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我们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更好地肩负新时代赋予文物工作者的光荣而伟大的历史使命。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既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也指明了破解文物事业发展瓶颈问题的根本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指示、批示,其中涉及我省长城保护、正定古城保护、清东陵文物安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雄安新区文物保护等,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
河北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悠久的历史,留下了丰富的文物古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强调使命担当,积极谋划,我省文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和重要成果。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
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成果共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文物的需求存在多元性,有着明显代际区分,是一个不断变化升级的过程。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需求,怎样将遗产与当代生活结合起来需要着眼于以下方面:
首先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要深刻认识、牢固树立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力量来源于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
其次,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依法管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管理文物中去,夯实基础,摸清家底,厘清法律规矩,实现良法善治。
再次,要突出价值保护的传承。深入挖掘和阐释文物资源蕴含的文化价值,按照新时代要求创新传承展示途径,展现文化魅力,延续中华文脉,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让中华文化焕发生机、彰显魅力,激励中华儿女不断奋进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最后,要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守文物安全这一底线。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文物保护与文物利用、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文物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关系,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坚持公益属性,始终把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做好文物合理利用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拓展文物合理利用的科学途径,着力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发挥社会教育功能。